刘欣生前在辖区开展反诈宣传。(黑龙江省公安厅供图)
人物介绍:刘欣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1987年2月出生,生前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社区民警,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,曾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等荣誉,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,2025年5月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。
2010年,大学毕业的刘欣考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,被分配到桃南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。她说,穿上警服的那一天,是她生命中最开心的一天。
可就在她从警的第二年,噩耗降临了。在一次体检中,刘欣发现自己患上了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,为了维持健康,不得不持续用药。考虑到刘欣的身体状况,局里多次商议,要给她调整一下岗位。刘欣却说:“我虽然是个病人,但我不想当弱者。我要用事实证明,我不光要干,还要干到底。”从那时起,刘欣便开始和时间赛跑,与病魔较量。尽管在药物的副作用下,她的膝盖、脚踝肿胀,走几步路就会疼痛,但她依旧坚持挨家挨户走访,调解邻里纠纷。每当群众前来求助,她总是热情接待、笑脸相迎……
“在她的心里,只要穿上警服,自己就是健康人。”刘欣的好友、户政支队民警李佳惠回忆,在病情最严重时,刘欣已经无力整理家务,唯独衣柜里的警服袖标一致朝外,打理得整整齐齐。
刘欣负责的辖区有4300多户居民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,2021年12月,以刘欣名字命名的警务室在辖区投入使用。她建立居民群、商铺群、联动共治群,对居民们反映的事情一一回应、及时办理。“我叫刘欣,有事请找我。”这是她对居民讲得最多的一句话。群众们都说:“刘欣警官有爱心、有温度、接地气,能为群众办实事。”
2023年,刘欣因病去世。从警13年,刘欣累计为群众办实事820余件,收到锦旗和表扬信130余件。刘欣去世后,她生前所在的警务室门口来了不少送花悼念的群众。寄宿在学校的小女孩不会忘记,那个多次上门与她谈心的“刘阿姨”;与儿子相依为命的张大娘不会忘记,那个帮她干家务的“小刘儿”……